《買槍,養馬,呼大麻:范琪斐的美國時間》
作者:范琪斐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6-03-08
--------------------------
導讀:作者范琪斐
◎內容簡介
不說你不知道,原來美國是這樣的……
吸大麻是進步的象徵!?
射殺獵物是光榮傳統!?
沒有用的東西很重要!?
【著名資深駐美特派記者范琪斐,在美國的零時差貼身採訪第一手報導】
最近十年大麻開始翻身時,這些酷奶酷爺們想起年輕時的美好時光,大多對大麻合法化非常支持,也成為休閒大麻的主力消費群。這意外促成美國隔世代的交流,加強了爺爺奶奶與孫子輩的感情,現在孫子們去探望袓父母的誘因大很多,因為Nana(袓母的暱稱)有大麻。
一個生活在紐約二十多年的臺灣媒體人,長期觀察臺美兩地文化差異,要用最輕鬆詼諧的筆,引領你認識真正的美國人跟美國文化,保證前所未聞,拍案叫絕。
以前你只知道,她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以後你會知道,她有一枝最會說故事的筆,能把她看過所有好玩、新奇的事物一一呈現在你眼前。
◎作者介紹
范琪斐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紐約大學傳播所碩士,前TVBS駐美特派記者,現為三立新聞駐美特派記者。長住美國,先生Roberto是美國人,在醫院擔任急診室醫師。
◎目錄
吸大麻是進步的──大麻記之一
大麻是一樁好生意──大麻記之二
什麼樣的人愛槍?──槍之一
買槍真的很容易──槍之二
公主殿下──馬經之一
學說馬話──馬經之二
馬兒在想些什麼?──馬經之三
老狗死了──死亡觀之一
烏鴉嘴──死亡觀之二
這是亨利還是貝琪?
說不得的美國禁忌
沒有用的東西
爸爸,我要改姓
美國也有血汗企業
創業精神的學習
正面刻板印象
生個美國人
美國還有美國夢嗎?
川普效應
我們都是同一種人──印第安故事之一
自我隔離──印第安故事之二
你們跟中國到底怎麼回事?
四肢發達,頭腦一定不簡單
◎內容連載
說不得的美國禁忌
我個人認為駐紐約特派員最好的福利之一,就是有很多採訪李安導演的機會,一項我很自豪的紀錄,就是我訪問李安導演的次數可能是華人記者之冠,我從「囍宴」就開始訪問他,而且有好幾次超過一小時的訪問。這倒不是我很會問,而是導演很會講,尤其講到他的電影時,常常一發不可收拾,有時為了趕時效,我還得跟李安的助理李良山使眼色呢。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2007年為了「色‧戒」在威尼斯訪問他,我們談到了在中國大陸拍片的經驗,李安嘆了口氣說,他在美國,人家說他是臺灣來的,是「outsider(外人)」,他到臺灣,有人會說,你在美國住久了,你是outsider,在中國大陸,自然有更多人說他是outsider;我當時已在美國住了17年,深深理解他這話的涵意,因為是outsider,很多事只能看在眼裡,是說不得的。但李安這話還是有玄機,因為李安最被人稱道的,就是他可以把一個跟他的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故事,拍得讓「insider(內行人)」都不得不佩服得五體投地,「感性與理性」讓英國人嘖嘖稱奇,「冰風暴」、「斷背山」對美國文化的剖析也是經典,在「斷背山」的威尼斯記者會上,一個美國記者提到,李安對美國牛仔文化掌握之精確,讓這個從小在美國牧場裡,跟牛仔一起長大的她佩服極了,她說電影裡連牛仔們吃的豆子罐頭的品牌都是那個年代的牛仔們最常吃的。李安將他的outsider身分發揮得淋漓盡致,正因為是outsider,有了距離,更為用心,很多事觀察得更精確。
在美國住這麼久,我也有我的outsider哲學,而且我覺得我的outsider身分,非常利多於弊。
美國社會表面上看來非常開放,言論超級自由,但你若以為這表示你在美國啥都能講,啥都能做,你就大錯特錯,美國社會禁忌之多,動不動就踩到地雷。
有一個叫Travel Taboo(旅遊禁忌)的網站搜集了一些在美國不該做的事,比如:
不可以問收入、財產等個人資訊
不可以在人前脫鞋子,所以到美國人家拜訪除非主人要求,不然絕對不可脫鞋
不可以在人前吐舌頭
不可以不問對方是否同意之前就抽菸
不可以在人前用牙籤
不可以在公共場合補妝(化妝)
不可以不跟小朋友打招呼
不可以在女主人未宣布開動之前就開始吃東西
不可以在吃東西時發出咀嚼的聲音,嘴巴裡有東西不可以說話
不可以在晚上坐地鐵,地鐵上會有吸毒的、賣毒的跟幫派分子
其他還有很多條我懶得翻譯,就不列出來了,但以上這些「不可以」,除了地鐵那條絕對是胡說八道之外,其他大致符合美國人一般的習慣。
大家此時一定在想,這麼多哪記得了?我在美國住了20多年,嫁了個美國老公,自已都成為美國人,我都還常出錯。
有一次一起旅行的朋友說她不舒服,下午的行程就不參加了,我想我們帶了一大堆藥出門,Roberto又是醫生,就很好心地問:「妳那裡不舒服啊?」Roberto馬上出面糾正:「不能問人家生什麼病的啦!除非她自已說。」我跟女朋友道歉,對方馬上說:「沒關係,沒關係。」
各位,這就是outsider的好處,美國人將大大小小疾病,大至癌症小至長針眼都視為隱私,他自己說得,但是問不得,但我因是外國來的,是outsider,有言論免責權。人家常常會說:「她不知道嘛,沒關係。」
給我發現我有這個outsider免責權之後,這還得了,我便常常運用在採訪上。有些問題明明很敏感,老美一般是問不出口的,但我因有某些程度的免責權,便問得大搖大擺。
比如在美國,宗教信仰、政黨屬性、擁槍反槍、墮胎議題都是禁忌,美國自由派與保守派壁壘分明,撕裂的程度,我覺得比臺灣藍綠之爭還要嚴重。所以除非很熟的朋友,已知對方的底細,在一般聚會時是不會談起這些敏感議題的,以免不小心破壞了聚會的氣氛。但因我是outsider,問對方信什麼教,有沒有槍,都很自然,對方也答得自然。所以我跟Roberto出門應酬,大多由我負責聊天,帶回的八卦可比Roberto聽來的精彩多了。
但美國禁忌實在太多,像是你跟非洲裔講葡萄口味的汽水是歧視,你跟墨西哥裔講豆子是歧視,你跟伊斯蘭教徒講頭巾是歧視。我跟Roberto一個亞裔、一個墨裔,都是少數族裔,我常常看到不同族裔的尤其是白人朋友,非常努力地假裝沒有注意到我們的少數族裔背景。但一位白人朋友因把Roberto不小心叫成Robert,少了一個o,我老公便老大不高興,拉下臉來糾正對方,說他的名字是西班牙文發音,不是英文,對方嚇得屁滾尿流,馬上道歉,怕被冠上種族歧視的罪名。
這些是種族的,政治上的禁忌也很多,有一次我跟一個臺灣來的體育記者一起在阿拉巴馬州跑林書豪的新聞,他跑到一半被球隊公關叫去談話,他回來很洩氣地跟我說,他穿的T恤出了問題,原來他在臺灣隨便買的T恤,上面的人像是希特勒,體育記者自已根本沒注意,我一聽便知道要不好了,希特勒被白人至上的偏激派視為袓師爺,阿拉巴馬當時剛發生白人至上偏激派主導的殺警事件,正敏感當中,而且在美國,希特勒幾乎是邪惡殺人魔的同義辭,罵人希特勒是非常嚴重的。體育記者不知情把希特勒人頭穿在身上在球場上穿梭,若是被攝影機不小心拍到,球隊有可能會被觀眾抗議的。球隊公關於是要求體育記者全程要穿上外套。體育記者顯然不知事情的敏感度,幾分鐘後,他為了搶拍照片忘了穿外套,馬上又被球隊公關請去,這一次則直接禁止他回到球場。這個故事告訴我們,outsider的言論免責權有其界限,不要以為是免罪金牌,可在斷頭臺上救人的。
???*****************???
2014年,一群明尼蘇達St. Thomas大學的學生想弄一頭駱駝來校園做活動解壓,結果被抗議,有人說駱駝是白人用來罵阿拉伯人的,有人說這是虐待動物。主辦單位覺得很無辜,不知為何幾個月前他們請麋鹿來學校就沒問題,駱駝就不行。總而言之,駱駝敵不過抗議聲浪,最後真的沒來成。駱駝事件發生之後,在美國引發許多討論,美國的禁忌是不是太多了一點?先不要說自我審查對言論自由造成的危害,種種禁忌造成不同族群的人很少能放下心防溝通,對彼此的了解便越來越少,雙方的鴻溝越來越深,在要求達成共識的民主制度裡,便很容易造成施政牛步化。我常常看到我的美國朋友,保守派只交保守派的朋友,自由派只交自由派的朋友,各自的陣營裡,有自己的新聞頻道(保守派看福斯,自由派看福斯以外的任何新聞臺)、自己的電視節目(保守派愛看強調傳統家庭價值觀的像7th Heaven,自由派則喜歡看家庭成員中有同志成婚的像Modern family)、自己的休閒活動(保守派喜歡打獵,自由派喜歡出國旅行)、自己的超市(保守派去Walmart,自由派去Costco)、自己的餐廳、自己的品牌……我自由派的朋友對我到Walmart買菜此事非常不諒解,認為我在支持靠血汗工廠賺錢的企業,我保守派的朋友則對我不信基督這事很感冒,擔心我將來要下地獄。但他們都當我是朋友,因為我是outsider,我只能聽,不能評論,評論了也沒重量。但我常常在想,你們是同一國的人,當你對同一國,有時是同一州、同一城市甚至同一條街上不同族群的人完全不了解的時候,你如何跟這些人在異中求同呢?
那跟不熟的美國人談什麼最安全呢?多年跟美國人交談的結果,基本上運動跟天氣最安全。雖然洋基迷跟大都會迷是死對頭,談天氣也只能止於今天氣溫真高,不能擴張到談地球暖化,因為很多保守派人士到現在還認為地球暖化是自由派科學家自己想像出來的。
沒有用的東西
在大陸科技圈很流行的科技博客IT公論的主持人李如一,有次在節目裡提到,他在美國舊金山一家餐廳裡,看到工作人員清潔桌子使用的一個L型小工具,只能拿來做一件事,就是把桌上的食物碎削刮掉。他覺得很新奇,這麼簡單的事也要發明一個特定的工具來做。李如一討論的重點,是一個東西有越多功能越好,還是功能越少越專精越好?我的重點是,這是個文化差異的觀察,大部分老美大概不會有這個疑問,在美國這種看似沒什麼大用途也就是useless的東西可多了,而且我認為,就是從這些看似無用的東西裡,你可以看到美國最精彩的創意。
美國新媒體Buzzfeed,現在已儼然成為美國第一大媒體,最擅長做「無用」的新聞,而且還以此自豪。他們的新聞不是以政治、經濟、消費這些傳統的新聞類別來區分,而是以LOL(笑死我)、OMG(我的天啊)、WTF(他媽的)、cute(卡哇伊)來區分,常見的新聞是跟讀者推薦像「可以浪費時間的有趣網站」。
第1名就是一條黑蟲會隨著你的游標抖來抖去,然後呢?沒了,就這樣。第2名是看一隻巴哥犬在舔電腦螢幕。那隻黑蟲我真的津津有味地玩了2、3分鐘,巴哥犬我也看牠舔了一整個螢幕才捨得走,你覺得我很無聊,我將網頁附在這裡你去試試看,再回來說我很無聊。(www.buzzfeed.com/mlew15/19-websites-to-waste-time-on-right-now-h0se#.uhnlDVvz2X)
嫌Buzzfeed太八卦,但嚴肅的美國媒體也常在做這種看似無用的事。比如美國國家廣播電臺(NPR)很紅的一個節目:這個美國生活(This American Life),有一次就把一個作家無意之間把自己鎖在旅館衣櫥裡22分鐘的經歷做成一個特輯,找來簡約主義風格的音樂大師菲利普‧格拉斯(Pillip Glass)做曲,寫成一部歌劇,還在紐約的布魯克林音樂學院(BAM)隆重上演,開幕曲便是女主角喊救命唱了7分半。為了幫助臺灣朋友了解本劇的重要性,就想像是我被關在衣櫥裡,然後找來大導演蔡明亮把它拍成電影,然後我們還在小巨蛋做首映,看楊貴媚演我在電影的開頭喊救命喊個7分鐘,咦,怎麼好像覺得楊貴媚已做過類似的事。總而言之,我聽廣播時聽到救命這一段時,我也想喊救命,但這是因為我本來就不喜歡歌劇,可是我的歌劇迷朋友們,尤其是喜歡當代歌劇的,都對NPR這個特輯驚為天人。
但我覺得在美國將這種「無用」精神,發揮到最極致的就是燃燒人(Burning Man)活動。
這個活動的起頭,是有一群住在舊金山灣區的藝術家聚在一起閒嗑牙,一群人對藝術是不是一定要有用爭論起來。主張無用說的一群人,為了證明藝術作品是可以完全無用的,就用木頭夾板做了個270公分高的假人,在8月最後一個週末,把木頭人帶到海邊燒了。當時吸引了幾百人到海灘觀賞,這是在1986年。因為很受歡迎,他們決定每年都燒一個。這個活動越辦越大,假人也越來越高大,在2014年時,參加的人多達6萬多人,木頭人高達32公尺,約10層樓高。2013年我去參加時,整個假人建築大得像我們的小巨蛋。設計時間不算,光蓋起來就要幾百人日夜趕工2星期,展出1個星期之後,就放一把火燒了。
2013年Roberto吵著要去的時候,我覺得他真是沒事找事,這不是到墾丁參加春天吶喊,穿上游泳衣就可以去了。這個活動全程在高達35℃的沙漠裡舉行,沒水沒電,參加的人要全部自給自足,帳篷、飲水、食物全都要自己帶去,而且因為要環保,所有垃圾也要帶出來,連洗碗水都要搜集起來帶走,我想到要去沙漠裡髒兮兮過1個星期就頭皮發麻。而且你不要以為這個活動不怎麼花錢,光門票1人就要380美金,也就是1萬多臺幣。我跟Roberto總結下來,連飛機票、買補給物資等等花了6千美金,也就是18萬臺幣。等燒完了假人,兩人在附近的城市Tahoe的旅館裡,又足足躺了2天,才有力氣回家。
但你知道嗎?這是我參加過或報導過最好玩的活動,好玩到隔年我們又去了一次。
為什麼燒一個假人會好玩?因為燒假人之前,要做假人,做假人之前,要設計假人,設計假人之前要募款,募款之前,要下一個很大的決心:「我要做假人。」假人越大,這個決心就要越堅定,堅定到可以去問你的好朋友阿明要不要跟你一樣去做一件「無用」的事,阿明也要有同樣的決心願意花很多時間精力去做一件「無用」的事,決心強到阿明去找小美一起來做假人。當一群人決心一起去做一件事,不管有用無用,這件事就不再無聊了。
:::本書簡介:::引用自【博客來網路書店】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