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故事》

Love Story

作者:艾立克.席格

原文作者:Erich Segal

譯者:黃意然

出版社:麥田

出版日期:2014-11-15

--------------------------

導讀麥田資深主編巫維珍

       

內容簡介

 「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

 別因為你沒談過這樣的愛情,就說世上沒有這種戀愛。

 

 流傳超過四十年的愛情經典

 《時代週刊》票選美國二十世紀十大經典愛情小說

 名列亞馬遜一百五十部經典愛情小說

 榮登紐約時報排行榜長達41週、全球熱銷超過3000萬冊、共有33種外語版本

 改編電影獲奧斯卡提名七項大獎‧安迪威廉斯演唱經典主題曲〈Where Do I Begin〉

 Goodreads超過30,000人經典好評!亞馬遜4.5星不朽美譽!

 

 早知道他們門不當戶不對,但還是讀得心蕩神馳。

 已聽說故事有個太過疼痛的結尾,最後卻仍落下惋惜的眼淚。

 這是不是因─我們都在這本書中找到了曾經以並不存在的理想、遇見了所有愛情最夢寐以求的模樣?

 他是奧利佛,哈佛法學院高材生。家境富裕、外型帥氣,是前途不可限量的準律師,也是情史富的球隊成員。

 是珍佛,就讀瑞克里夫學院音樂系。出身藍領家庭,聰明伶俐,想跟拌嘴得注意,別因為她那雙美麗的眼睛而分心。

 第一次見面是在圖書館──他想借書,卻被阻撓。他本想跟論理,最後卻不由自主地約了去喝咖……

 第二次見面是在球場上──他邀來看自己出賽,打算一展威風,卻因四處尋找的倩影,而硬生生跌了大……

 第三次見面是在一個黑暗的夜裡──他本沒預期會,一見,就忍不住吻了起初詫異,可是卻又任由他吻了第二次……

 後來,他們在一起了,像其他情侶一樣,專心一致地歡笑、爭,勇敢迎接來自現實生活的種種磨難。這一直是一個近乎完美的愛情故事,直到那個太過悲傷的結局提早來臨……

 《愛的故事》讓我們正明白,原來是初識之時的情話綿綿,也是柴米油鹽之間的不離不棄。一部問世超過四十年的經典作品,正是愛情抗衡時間的完美詮釋與精采縮影。

名人推薦

 知名作家小野誠摯推薦

 歐普拉:「每個女人都想成《愛的故事》的女主角,我也是!」

 媒體好評

 描寫得十分優美……令人深深地感動!──《週日快報》

 故事非常單純,卻極吸引人……令人難忘的人物性格描繪,在讀完許久以後仍纏繞心頭!──《出版家週刊》

 間著的團塊逐漸變大,直到大得像是從旁邊滾出的足球。要不奮力對抗,要不就得釋放出來。──《紐約時報》

 我們喜歡這本小說,我們相信一定也會喜歡!──《太陽報》

 單純、充滿魅力,富有同情心,以及細膩的幽默感。書中闡明了一個特別的要點「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這句話說得非常好。──《書與讀書人》

 有趣、感人,並且洋溢著美好,所有的愛情故事都應當如此。──《舊金山觀察家報》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艾立克.席格Erich Segal

  (一九三七──二

  美國知名小說家、編劇、學者。生於紐約,少時曾至瑞士求學,畢業於哈佛大學。曾於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普林斯頓大學授希臘文學、拉丁文學。席格也涉足編劇,曾披頭四動畫電影《黃色潛水艇》(Yellow Submarine)撰寫劇本。

  代表作《愛的故事》原劇本創作,在文學經紀人的建議下,席格將劇本改寫小說,未料成功創造了兩位可愛迷人的角色,更完成了一部名留史的精采作品。小說當年特意於情人節當天上市,發表後便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榜,更被翻譯成三十三國語言。改編上映的同名電影更成七○年代最人熱淚的經典愛情電影。書中最人津津樂道的一句對白「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至今仍深受書迷與影迷的喜愛。

 ○譯者簡介

  黃意然

  台灣大學外文系學士、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新聞傳播學系碩士。在竹科IC設計公司當了七年的PM後,決定投回藝文的懷抱,喜歡看小說、電影,熱愛旅行和美食,現專職譯者,近期譯作有《當屬於我》、《鬼店》、《噩夢花園》、《記憶之宮》等。

編輯室前言

  該怎麼閱讀這部問世超過四十年、名符其實只談愛情的《愛的故事》?

  儘管時隔已久,相信不少人仍聽過由艾莉.麥克洛(Ali MacGraw)與雷恩.歐尼爾(Ryan O'Neal)主演的電影《愛的故事》,多數人只知道是一九七年全球最賣座的電影之一,卻可能不知道改編自一部暢銷小說。

  小說作者艾立克席格學者,於耶魯、哈佛、普林斯頓大學執究之餘亦辛勤筆耕,撰寫多部學術著作及小說。他也跨足劇本創作,尤以風靡一時的動畫電影《黃色潛水艇》(Yellow Submarine)最知名。一九七年,《愛的故事》讓席格的創作生涯進入空前的高峰。

  席格起初將《愛的故事》寫成劇本,根據文學經紀人蘿伊絲.華樂斯(Lois Wallace)的建議,轉而先將劇本改寫成小說,以便讓派拉蒙影業作改編影像之參考。未料這個建議造就了一部轟動的暢銷書。小說於一九七年情人節上市,接著連續占據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長達四十一週,可說是美國當年最暢銷的一部小說之一。

  小說後來順利改編電影,風靡全球。七年後,席格又完成續集《奧利佛的故事》(Oliver's Story),描寫男主角在愛妻離世後的孤獨生活,改編電影同樣由雷恩歐尼爾演出,讓不少影迷得以重溫舊夢。席格曾表示,在描寫奧利佛這個人物的時候,他是以兩位哈佛室友作藍本──一位是後來的美國副總統艾爾高爾,一位是好萊塢影星湯米李瓊斯。

  小說最人津津樂道的莫過於那句經典對白──「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書中一共出現兩次,兩次都極具畫龍點睛之效。這句話後來不斷被人引用,曾被當成歌名、寫入歌詞,更被各國影視作品拿來引用改寫。約翰.藍儂亦曾呼應這句話,發表「愛就是每十五分鐘說一次抱歉」的有趣宣言。二〇〇五年,AFI公布「百大經典電影對白」,這句經典對白榮登榜上第十三名,堪稱實至名歸。

  雖然,門不當戶不對的愛情並不是新鮮的設定,《愛的故事》的經典身姿,卻總能讓老讀者重溫舊夢、讓新讀者萌生好奇。席格以流暢機敏的語言開展生活裡的萬千細節,又賦予兩位主人翁純潔活潑的性格,讓讀者得以從他們新的目光看見理想戀情的模樣。藉此,本書讀來不僅有愛情的浪漫與靈巧,更有日常瑣細的深刻重量。與現實的搏、與死亡的對視更這部作品平添許多深度。

  讀了《愛的故事》之後只會更加確信──是愛情故事滿足我們對生命的期盼與寄託,也是愛情故事裡的美與殘酷,讓我們理解生命裡所有無常而難解的際遇。

內容連載

關於一個年僅二十五歲就死去的女孩,能說些什呢?

美貌、聰穎,說喜愛莫札特和巴哈、披頭四,還有我。有一回,當特別將我和那些音樂家歸在一起,我問這是依什順序排列,笑笑地回答「照字母順序。」當時我也笑了。可是如今我卻坐著想究竟是用我的名字來排列──依這種情況我應該排在莫札特之後──還是用我的姓氏來排──在這種情況下我會擠在巴哈和披頭四之間。無論種排法我都不是排在第一位,出於某種愚蠢的原因,這點深深地困擾我,因我從小到大一直抱持著我永遠得排第一的想法。家族傳統,難道不懂嗎

大四那年秋天,我養成了到瑞克里夫學院圖書館讀書的習慣。不僅是了看美女,雖然我承認我的確喜歡看。那地方很靜,沒人認識我,而且授指定參考書比較沒那搶手。某次,到了歷史課考試前夕,我還沒抽出時間來讀單上的第一本書,這是十分普遍的哈佛病。我從容不迫地走到出借指定參考書的服務,想要借出能解救我隔天困境的其中一本巨著。

兩個女孩在前工作,一個身材修長、看似成天打網球的富家女,另一個戴著眼鏡、有如小老鼠一般。我選了那個四眼米

們有《中世紀的衰落》?」

朝上瞥了我一眼。

們有自己的圖書館?」問。

「聽著,哈佛學生是可以使用瑞克里夫圖書館的。」

「我不是在談合法性,預科生,我說的是道德問題。們學校有五百萬本書,我們只有幾千本破書。」

,自以高人一等的典型!認為既然哈佛和瑞克里夫的比例是五比一,所以女孩子肯定是聰明五倍的那種人。我通常會把這種人批評得體無完膚,不過這時我亟需要那本該死的書。

「聽著,我需要那本該死的書。」

「預科生,可不可以請注意一下的用詞?」

憑什確定我上預備學校?」

看起來又愚蠢又有錢。」說著摘下眼鏡。

錯了,」我抗議道。「其實我聰明又貧窮。」

,不,預科生。我才是聰明又貧窮。」

直直地著我,兩隻明眸是褐色的。好,也許我看起來富有,但我不容許一個瑞克里夫的學生說我笨,就算有著這一雙漂亮的眼睛也一樣。

到底多聰明?」我問。

「我不會跟去喝咖。」回答。

「聽好──我才不會邀請呢。」

「那,」回答說「這就是蠢的地方了。」

讓我解釋一下我去喝咖。在關鍵時刻精明地讓步──也就是說,假裝我忽然想請喝咖──使我成功地得到了我的書。而且由於要到圖書館閉館才能離開,因此我有充足的時間,翻閱了十一世紀末皇室對神職人員的依賴轉移到法學家的歷史,掌握了一些精闢的要點。

那科考試我拿到A-,正巧和珍最初從服務後頭走出來時,我給那雙美腿打的分數相同。不過,我不能說我給的服裝打了高分,的裝扮有點太波希米亞風,不合我的胃口。我尤其討厭拿的那個印第安風格手提袋。不過,幸好我沒提到這點,因後來我發現那是自己設計的。

我們去了附近一家叫做「矮人餐廳」的三明治店,儘管取名矮人,客層卻不限於身材矮小的人。我點了兩杯咖和一巧克力布朗尼加冰淇淋(給的)。

「我叫珍佛.卡瓦拉利,」「義大利裔美國人。」

好像我看不出來一樣。

「另外,主修是音樂。」補充說。

「我叫奧利佛。」我說。

「這是名字還是姓?」問。

「名字。」我回答,然後坦白說出我的全名是奧利佛.巴瑞特(這說和事實相去不遠)。

「哦,」「巴瑞特,和詩人同名?」

「對,」我說。「不過沒有親戚關係。」

在緊接著的停頓中,我在內心感謝沒有提出我常遇到的惱人問題「巴瑞特,和那棟大樓同名?」因和建造巴瑞特大樓的人有血緣關係是我獨屬的沉重負擔,那棟哈佛校園內最龐大、最醜陋的建築,是展現我家的財力、虛榮心,以及哈佛主義的龐然紀念物。

在那之後,變得相當沉默。我們這快就沒有話題可聊了?還是我和詩人毫無瓜葛這件事讓失去了興趣呢?究竟是什只是坐在那兒,淺淺地對我微笑。了找事做,我翻閱的筆記本。的筆跡很古怪──細小、線條分明的小寫字,完全沒有大寫字母(為她是誰?康明斯?)。而且選了一些相當風花雪月的課程比較文學一○五,音樂一五○,音樂二○一──

「音樂二○一?那不是究生的課程?」

點頭肯定,得意的形色掩飾得不是非常好。

「文藝復興時期的複音音樂。」

「複音音樂是什?」

「和性無關,預科生。」

我幹麻忍受這種對待?沒看過《哈佛深紅報》難道不曉得我是誰

「嘿,不知道我是誰?」

「知道,」帶著些許輕蔑地回答。「就是擁有巴瑞特大樓的那個傢。」

楚我是誰。

「我並沒有擁有巴瑞特大樓,」我吹毛求疵地爭辯說。「是我曾祖父恰巧把那棟大樓捐獻給哈佛。」

「好讓他不怎麼出色的曾孫保證可以進哈佛,對!」

我的忍耐到了極限。

「珍要是那確信我沒出息,幹麻還要脅迫我請喝咖?」

直視我的眼微微一笑。

「我喜歡的身體。」說。成大贏家的條件之一就是要能當個經得起失敗的輸家。兩者之間並不矛盾。能將失敗轉變勝利無疑是哈佛的特色。

是倒楣,巴瑞特。這場球賽打得糟透了。」

「說的,我很高興們這幫傢贏了呢。我的意思是,們這些人非常需要獲勝。」

當然,徹頭徹尾的勝利更好。我是說,假如有選擇權,最後一刻的得分會更勝一籌。因此我陪珍走回宿舍時,並沒有對最終能贏過這個狂妄自大的瑞克里夫臭女人失去信心。

「聽著,這個狂妄自大的瑞克里夫女人,星期五上有場達特茅斯冰上曲棍球比賽。」

「所以呢?」

「我希望來看。」

抱著瑞克里夫人對運動的著名崇敬回答「我要去看一場差勁的冰上曲棍球比賽?」

我故作隨意地回答「因我會下場比賽。」

一陣短暫的沉默。我想我聽見雪飄落的聲音。

「代表一隊?」問。

 

奧利佛.巴瑞特四世大四

麻州,伊普斯威奇菲利浦.埃克塞特高中畢業

年齡二十   身高五呎十一吋,體重一百八十五磅

主修社會科學

登上優秀學生名單一九六一年、六二年、六三年

入選全常春藤聯盟年度第一隊一九六二年、六三年

生涯目標司法界

 

現在珍已經在比賽場刊裡看到我的個人簡歷了。我再三向球隊經理維克.克萊曼確認過,看見拿了一本。

「拜託,巴瑞特,這是第一次約會?」

「閉嘴,維克,否則就要嚼碎的牙齒了。」

我們在冰上熱身時,我沒向揮手(那太遜了!),甚至沒看向。不過我想我一直在瞄她──在唱國歌時是不是出於對國旗的尊重摘下了眼鏡呢?

到第二節中間時,我們和達特茅斯打成○比○。也就是說,大衛.斯頓和我準備攻穿對方的球門。那群綠色的混蛋察覺到了,開始打得更粗暴。也許在我們猛力洞開他們的球門之前,他們會斷一、兩根骨頭。

球迷烈地要求見血,在冰上曲棍球裡,這就是照字面的意思正地見到血,或者,倘若做不到這點,那就要射門。了不負眾望,我從來沒拒過這兩項要求。

艾爾.瑞丁,達特茅斯的中鋒,衝過我們的藍線,我猛烈地撞擊他,奪走冰球,開始往冰場底線衝。球迷們大聲咆哮。我可以看到大衛.斯頓在我左邊,但我認我可以一路帶球到底,他們的守門員是個有點膽小的傢,打從他在迪爾菲爾德高中打球以來,我就令他喪膽。在我來得及動手射門之前,他們兩名防守後衛撲向我,我只得滑過他們的球門好控制住冰球。我們三個人,不斷地撞擊圍板和彼此的身體。在這樣的相撞中全力猛攻穿著敵方色的任何東西,向來是我的策略。球在我們的溜冰鞋底下某處,但是眼下我們只一心一意地痛擊對方。

一名裁判吹哨。

──離場兩分鐘!」

我抬起頭來看。他正指著我。我?我做了什得受處罰?

「拜託,裁判,我做了什?」

他對進一步的對話沒興趣,只向裁判席高喊──「七號,兩分鐘」──並用雙臂比劃示意。

我抗議了一下,不過那是合乎習俗要求。無論犯規多明顯,觀眾都期望抗議。裁判揮手叫我離場,大受挫折而激動不已的我滑向受罰席。我爬進去,聽著冰刀敲擊在地板木頭上的喀聲時,廣播系統大聲宣告「哈佛的巴瑞特人犯規。罰離場兩分鐘。」

觀眾發出噓聲,幾個哈佛人抨擊眼前的景象和裁判的廉正。我坐著費力地喘氣,沒抬頭看甚至也沒看向冰場,達特茅斯場上的人數勝過我們。

所有的朋友都在冰上打球,你為坐在這兒?」

說話聲來自珍。我沒理會,繼續敦促我的隊友。

「上,哈佛,去搶球!」

犯了什錯?」

我轉身回答。畢竟,是我約來的。

「我太過命了。」

我回頭繼續看著艾爾.瑞丁不屈不撓地嘗試射門,而我的隊友奮力地阻攔他得分。

「那是非常丟的事?」

「珍,拜託,我正在努力集中精神!」

「集中精神要幹什?」

「想想我要怎麼徹底解決艾爾.瑞丁那個王八蛋!」我望向冰場,精神上支援我的同伴。

是個打球不擇手段的球員?」

我的雙眼緊著我們的球門,此時球門前擠滿了綠衣混蛋。我等不及再度上場,珍而不捨地追問。

會不會『徹底解決』我?」

我頭也不回地回答

再不閉嘴的話,我現在就會解決。」

「那我走了。再見。」

等我轉身的時候,已經不見的蹤影。我站起來往遠處看時收到通知,兩分鐘判罰時間已經結束。我飛躍過障,回到冰場上。

觀眾歡迎我的回歸。巴瑞特當翼鋒,球隊鐵定贏。無論她躲在何處,珍都會聽見觀眾盛大歡迎我出場的熱情。所以誰管人在裡呢。

究竟在裡?

艾爾.瑞丁猛然射出一記殺氣騰騰的球,我們的守門員讓冰球轉向金恩.坎納威,坎納威把球傳到我附近。當我追著冰球滑行時,我想我有一那的時間可抬頭瞥向看臺找尋珍。我抬起頭來,看到了,在那裡。

等我回過神來時已經屁股著地。

兩個綠衣混蛋衝撞我,我一屁股跌在冰上,我──天──尷尬得無地自容。巴瑞特倒了!我側滑的時候能聽見忠心的哈佛球迷我呻吟。我能聽見嗜血的達特茅斯球迷正隨著節奏喊話。

「再來一次!再來一次!」

怎麼想呢?

達特茅斯再度持球在我們的球門附近打轉,我們的守門員再次讓他們射過來的球轉向。坎納威將球推向斯頓,斯頓再迅速把球朝我射來(這時我已站起來了)。此刻觀眾陷入一片瘋狂,這次非得分不可。我帶著球全速衝過達特茅斯的藍線,兩名達特茅斯的防守後衛筆直奔向我。

「去,奧利佛,去!痛宰他們!」

我聽見珍尖銳的大叫壓過觀眾,那聲音極有力。我用假動作晃過一個防守後衛,使勁撞擊另一個,力道猛烈得讓他喘不過氣來,然後我沒有搖晃不穩地射門,而是傳給大衛.斯頓,他出現在右側。大衛「」一聲把球射入球門。哈佛得分!

一瞬間,我們相互擁抱、親吻。我和大衛.斯頓及其他的夥伴。又抱又親,並且互拍肩背,跳上跳下(上還穿著溜冰鞋呢)。觀眾不斷尖叫。

我撞倒的那個達特茅斯球員仍屁股著地,球迷將場刊到冰上。這的傷到了達特茅斯的要害。(這只是隱,那名防守後衛等喘口氣後爬了起來。)最後我們以七比○徹底擊敗了他們。

假如我是個感性的人,並且熱愛哈佛到打算掛一幅相片在牆上,我不會想掛文司洛普宿舍,或紀念堂,而是狄倫,狄倫運動館。倘若我在哈佛有個心靈的家,那就是狄倫了。我說這種話,奈特.普希校長可能會撤銷我的文憑,不過對我而言,狄倫的意義遠勝於威德納圖書館。

我大學生活的每個下午都走進那個地方,用親熱的下流話和夥伴打招呼,脫去文明的外衣,變身成運動健將。穿戴上護具和美好的舊七號球衣(我夢想過他們讓這個號碼退役;但他們沒這做),套上溜冰鞋走向華生冰上曲棍球場,感覺是棒透了。

回到狄倫甚至更棒。剝掉汗水淋漓的裝備,光著身子大搖大擺地走到供應服務拿毛巾。

「奧利,今天狀況如何?」

「很好,李奇。很好,吉米。」

然後走進淋浴間,聽上週六上誰對誰做了什,做了多少次。「我們釣到了這群艾達山學院的騷貨,明白了……?」而我擁有特權,可獨享幽靜的冥想場所,拜膝蓋受傷所賜(沒錯,是恩賜,看過我的兵役徵集令?),我在打完球後必須讓膝蓋泡一下渦式按摩浴缸。當我坐著注視一圈圈的渦繞著我的膝蓋轉時,可以記錄一下我的傷口和腫(我挺喜歡這些傷的),並且想些事情或者讓腦袋放空。今我可以想想一次射門、一次助攻,以及幾乎保證可以連續第三年入選全常春藤聯盟代表隊。

「在泡渦按摩?奧利?」

說話的人是傑基.菲爾特,我們的訓練師及自封的精神導師。

「不然我看起來像在做什,菲爾特,手淫?」

傑基開心地嘴,像個白痴般哈哈大笑起來。

「奧利,知道的膝蓋有什問題曉不曉得?」

我看過東岸所有的骨科醫師,不過菲爾特得更多。

食不當。」

的不是非常感興趣。

吃的鹽不。」

也許如果我迎合他,他就會走開。

「好,傑基,我會開始多吃點鹽。」

他高興的模樣!他走開時,白痴的上那副使命達成的表情,叫我驚訝。無論如何,我總算又獨自一人了。我讓疼痛卻舒坦的整個身子滑入渦式浴缸,閉上眼睛,靜靜地坐在那裡,讓頸部以下全浸泡在溫暖的熱水中。啊啊啊啊啊啊啊

呀!珍也許會在外面等候。我希望!還在!天在劍橋的冷風中時,我在舒適的設備裡磨了多久?我刷新了穿衣紀錄。推開狄倫的中央大門時,身體甚至還未完全乾。

冷空氣倏地襲來。老天,是凍死人了。而且一片漆黑。外頭仍聚集了一小群球迷。大多是冰上曲棍球的忠實老球迷,心理上從不曾脫下護具的校友。

像是老喬丹.詹克斯這類的人,每一場球賽都來,無論是在主場或客場。他們是怎麼辦到的?詹克斯可是個大銀行家呢。再說他們要這做?

跌得相當慘,奧利佛。」

「是,詹克斯先生。知道他們打的是什樣的球賽。」

我四處找尋珍。難道已離開獨自一路走回瑞克里夫

「珍?」

我走離球迷三、四步,命尋找。忽然間從矮樹叢後跳了出來,整張裹在圍巾裡,只露出一雙眼睛。

「嘿,預科生,這外面冷死人了。」

我多高興見到

「珍!」

彷彿出自本能,我輕輕地吻一下的前額。

「我說過可以?」說。

「什?」

「我說過可以吻我?」

「對不起。我沖昏頭了。」

「我可沒有。」

外頭幾乎只有我們兩人單獨在一起,而且又黑又冷,時間又很了。我再吻一次,但不是吻額頭,也不是輕輕地吻。這個美好的吻持續了許久,我們停止接吻後,仍緊住我的袖子。

「我不喜歡。」說。

「什?」

「我不喜歡,我喜歡這個吻的事實。」

我們一路走回去的時候(我有車,不過想走路),珍著我的袖子。不是我的手臂,而是袖子。別要求我解釋原因。到達布里格斯宿舍的門階時,我沒有吻安。

「聽著,珍,我可能幾個月都不會打電話給。」

沉默了片刻,一會兒。

最後開口問?」

「不過,我也可能一回到寢室就打電話給。」

我轉身邁步走開。

「混球!」我聽見低聲說。

我再度轉身從二十呎的距離外射門得分。

,珍可以開別人玩笑,自己卻開不起玩笑!」

我很想看看她臉上的表情,但策略阻止我回頭看。

我進房間時,我的室友,雷.史特拉頓正在和兩個打美式足球的夥伴玩撲克牌。

,禽獸們。」

他們發出與這名號相稱的噥聲回應。

「奧利,戰果如何?」雷問。

「一次助攻和一次射門,」我回答。

「從卡瓦拉利身上?」

「不關的事。」我回答。

們在說誰?」其中一個龐然巨物說。

「珍.卡瓦拉利。」雷回答道。「音樂系的書呆子。」

「我聽過那個人。」另一個說。「的很死板。」

我不理會這些粗魯、好色的混帳,解開糾結的電話線,準備把電話拿進我寢室。

和巴哈協會管弦樂團一起玩鋼琴呢!」史特拉頓說。

「那和巴瑞特一起玩什?」

「八成是欲擒故縱!」

像豬般的呼聲、噥聲、狂笑聲響起,這群禽獸正開懷大笑。

「各位先生,」我告辭時說「去媽的。」

我在另一波低等人類的噪音中關上門,脫掉鞋子,往床上一靠,開始撥珍的電話號碼。

我們低聲交談。

「嘿,珍……」

「什事?」

「珍……怎麼說,如果我告訴……」

我遲疑。等待。

「我想……我愛上了。」

停頓了半晌。之後非常輕柔地回答。

「我會說……滿嘴胡說八道。」

掛斷電話。

我並沒有感到不高興,或者驚訝。

 

:::本書簡介:::引用自【博客來網路書店】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55537

 

 

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

GOBLIN SECRETS

作者:威廉.亞歷山大

原文作者:William Alexander

譯者:陳宏淑

出版社:小麥田

出版日期:2014-11-06

--------------------------------

導讀:麥田資深主編巫維珍

 

內容簡介

 做自己,不要怕,可以從這本書得到力量

 學習主題:

 ★面具經常帶有虛和操控的負面意義,但是本書告訴讀者必須要有的心志才能戴上面具,代表自己說話,得到肯定自我的力量。

 ★古典奇幻的魔法機械世界,帶領讀者前往優美又神秘的中古世紀,體會西方民間神話與傳說。

 

  一場即將氾濫的洪水,一名消失無蹤的演員

  不允許「表演」的城市裡,戴著面具的妖精劇團悄悄來臨……

  羅尼是女巫葛拉芭收養的孤兒,他沒有正的家人,就連親生哥哥羅恩也因演戲遭到逮捕而下落不明。

  妖精劇團的到來讓平靜的小城掀起一股風波,因在這裡,演戲是犯法的,只有不是市民的妖精可以戴上面具演出。有天,羅尼好奇來到舞台前,妖精選上了他,羅尼站上台表演。

  戴上巨人面具的羅尼覺得自己變身為強壯的巨人,充滿了勇氣與自信,也不會再被其他孤兒欺負。羅尼逃出女巫之家,戴上面具隱藏自己的人類身分,和妖精開始了流浪的劇團生活。

  此時妖精告訴羅尼,他們也正在尋找他的哥哥羅恩。因大洪水即將到來,只有具備演戲天分的哥哥羅恩有能力阻止災難的到來。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將踏上尋找天才演員的旅程,他們來得及拯救城市免於?羅尼能保持勇敢的心,一部喚起內在勇氣與潛能之作,將帶探索無限的自己!

  機械與魔法構築的舞台優美得如同古老寓言,又嶄新得令人驚奇不已。妖精睿智的箴言告訴,必須有夠強壯的心靈才能戴上面具,阻止災難降臨。面具背後承載的不是虛假或膽怯,而是最大的自我!

紀錄

 ★美國國家書卷作品

名人推薦

 ★《地海傳說》作者娥蘇拉.勒瑰恩熱烈推薦

 ★幸佳慧(兒童文學作家)專文導讀

 ★杜明城(台東大學兒童文學所副授)、李苑芳(貓頭鷹親子育協會創辦人)、季潔(廣播金鐘最佳少年節目主持人) 推薦

 一開始閱讀就很難放下這本書,我甚至不希望結束!作者用富且原創的想像力帶領我們至一個截然嶄新的世界,那裡有著栩栩如生的場景、迷人的角色和神奇的機械發明。請給我們更多的小說,威廉.亞歷山大!——《地海傳說》作者娥蘇拉.勒瑰恩

 《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是個一擊必殺之作!——魔幻經典作家彼得畢格

 ‧亞歷山大寫出一個耐人尋味的主題,從面具和劇場裡創造出魔法……兩者融合的結果是趣味橫生的完美奇想,有時甚至警世得駭人。——出版人週刊

本書編織出一則巧妙鋪陳的寓言故事,想像力倫,讀來宛如經典童話。——學校圖書館期刊

 ‧威廉.亞歷山大在他的第一本小說中以戲劇手法的「場」和「幕」取代普通的「章節」,精簡的筆法呈現出宛如古老寓言的奇想故事。——華盛頓郵報

 ‧亞歷山大說故事時生的神祕共鳴和他優美的文筆,使得本書讀來不只懷舊可親,同時也是部徹底的嶄新之作。——《軌跡》雜誌

讀者回響:

 戴起勇氣與自信的面具,像巨人般首闊步

 王轍維(台北市天母國中)

  作者的想像力十分富,他可以把虛構的世界寫得像電影一樣生動,因有些書並不怎麼有畫面,可是我在看《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時,一直都有畫面出現,就像在看一場電影一樣。

  這本書的特色在於妖精這個元素,我原本對妖精的印象是有點狡猾的,而書裡的市民他們受謠言影響認妖精是一群會吃人的生物,但其實他們是很溫柔和善的。很多人根本沒見到妖精,卻已經有定印象,只有勇敢又好奇的羅尼正去接觸妖精,而且和他們互動,才發現他們是一群可愛又有趣的小生物.所以我覺得凡事要自己去體驗,不可以光聽別人說。

  結局我也很喜歡,因很像現在流行的穿越劇,羅尼的哥哥失蹤後又出現,雖然結局他和哥哥還是必須分開,可是我覺得是種浪漫的分離。

 ‧江翊甄(桃園市莊敬國小)

  這本書描寫被女巫葛拉芭收養的其中一位孤兒—羅尼。在占貝城中,有一個規定就是不能「演戲」。有一天,羅尼經過正在演的妖精面具戲,他就買了票進場,並與妖精共同演出。後來妖精邀請他加入他們的表演,羅尼就逃出葛拉芭控制的家,和妖精開始躲躲藏藏的演戲生活。

  我發現在這本書裡作者運用幕、場來代替章、節,使讀者更融入故事情節。

  我最喜歡主角羅尼,他的勇氣使他站上舞台、使他逃離受控制的家。雖然每天跟著要過著去的生活,但他從不害怕。

  在羅尼眼中,因他沒有變身,所以有雙重的視角來省察對人類的權力與暴力:不能「演戲」?只有市長可以看戲?得去思考。

  我覺得這本書不僅有趣又刺激,也很容易融入故事情節中,我很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學會自我肯定,我推薦這本書給大家。

 張佑維(桃園市莊敬國小)

  各位觀眾!一場集華麗、精采、奇幻於一身又不失育意義的戲即將上演……。

  妖精劇團的成員在這戲裡占了很大的戲分,在禁止表演的占貝城裡,他們並不被人們看好,但妖精仍戴上一副又一副的面具,訴說一個又一個的故事,書中的人們對妖精的看法就如同現實世界中的種族歧視,因其他人的膚色、宗信仰的不同而去歧視他人,以前的南非甚至還有「種族隔離政策」,在我看來是相當不道德的行。故事中的妖精因被歧視、討厭而被人們冠上莫須有的罪名,這令我很納悶,明明妖精不是壞人,卻被人們討厭!也讓我覺得很不公平。

  大部分的戲裡都有自私自利的角色,像是女巫葛拉芭,根本沒有照顧收養的小孩,只是把他們當工具利用,但最令我咬牙切齒的並不是,而是占貝城的市長,簡單來說,他就是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暴君,他非常自私,只顧著把占貝城建成他自己想要的樣子,而不顧市民的想法與安全,雖然是市長,在我看來,就和古代的皇帝一樣,令人咋舌。

  要知道,一部戲沒有主角是不行的,可是我們的主角—羅尼,不是英雄,也不是超人,更不是一個身懷技之人,只是與我一樣在眾多的「他」當中的一位而已。他,僅僅靠著「勇氣」與「自信」這兩樣武器打敗了「恐懼」與「膽怯」這兩個不斷伸出魔爪的恐怖敵人。如果是我,也許在遇見女巫時就會放棄不做抵抗,甚至在受到妖精邀請上台演出時就因害怕被逮捕而拒,相較於羅尼,我覺得自己非常膽小,遇到問題時往往只會再三逃避,我想戴起勇氣與自信的面具,像個巨人般首闊步,踏出最關鍵的那一步。

  這場戲即將拉開序幕,準備好了

 黃鴻任(新北市頭前國中)

  在《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一書中,主角羅尼在一場戲劇得到了意外演出的機會,使他的生活有了重大的改變。他本來生活在一個以自己利益重、名葛拉芭的女巫所控制的家,接著要從劇團之中找出自己的天分,找出自己其實可以擁有的生活。

  羅尼成了劇團中的一員,可是演戲是被城市中的法律所阻止的。就好比我們今天要在生活中找出自己所愛的,可是因家人的禁止,不可以光明正大的證明自己。而那場戲更像是一場衝突的導火線,引發了後來女巫和劇團人員的戰爭,這也是像家中革命後,家人因觀念不同所發生的情況。整本書就好比我們去尋夢的路。

  從書中我了解到,如果羅尼沒有勇敢的出自己原來的生活,最後也只會是一名被洪水殺死的無名小卒。可是他站了出來,努力的向自己要的前進,經歷過一切種種困難後,成功找出自己的天下。

 楊秉臻(台北市景興國中)

  閱讀一本書,多學一個人生;寫一篇文章,就等於創造一個人生。作者不但創造了一個人生,還想像出了一個國家,一個屬於妖精與機器人的國家。

  書中的主角羅尼是葛拉芭奶奶的孫子,每天都得要幫忙做許多事,但自從看見妖精的表演後便深深的被吸引住了。羅尼覺得,戴上面具後他就能變得跟面具一樣勇敢和堅。這樣的轉變讓羅尼想要加入妖精的生活,也讓葛拉巴想把羅尼找回來。

  但是,不給孫子太多自由的葛拉芭就一定是壞人?羅尼的兄弟妹追捕他就是在害他?這得要由本書的讀者自己去判斷了。

  作者運用細膩的筆觸描寫每個角色的情感及想法,讓他們變得栩栩如生。這本書帶給了我發及感想,讓我了解很多事情不是只有一個面向,應該要從各個角度去觀察與體會,才能讓視野更加的廣闊。

 劉姿(台北市光復國小)

  葛拉芭有很多孫子,但是,和一般奶奶不一樣的地方在收養的孤兒之間沒有親情。他們之間沒有血緣關係,所以感情沒有很好。反而對待羅尼最好的是人類討厭的妖精,妖精並沒有像人類說的這邪惡,他們會一起分享餐。但是故事裡還是有很壞的角色,就是自私的市長,他下令城裡禁止演戲,只准許自己的私人劇團演出。

  羅尼和妖精一起生活,妖精告訴他要不要變身是他的自由。後來羅尼遇見了哥哥,見到哥哥的樣子,他覺得自己才是心被掏空的人。他的想法由不確定轉變成決定當人類,也拯救了大家。

  讀完《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讓我覺得好像在看一戲,每個角色都變得很楚,我很喜歡這本書。

 蔡喬安(桃園縣同德國中)

  當我一看見這本書,我就被吸引住,不光是因為它的書名,還有感覺到那更深入、深層的「祕密」。當我坐在床上看著這本書時,周圍的空間和物品幾乎都成了我的戲院。我好像看見羅尼就在我身邊奔著;彷彿看到葛拉芭在一旁對著羅尼說話;有如「妖精劇團」就在我眼前表演著。曾經聽過有人說:「看小說的最高境界就是情感投入、好似實。」書裡的妖精很讓我讚嘆,因他們不顧這「禁止戲劇」的城市的束縛,了找到羅尼的哥哥羅恩而奮不顧身。羅尼也記著葛拉芭說過的話,書中羅尼跟著劇團一步一步尋找羅恩,因只有他可以戴上神祕的面具,讓城市逃出水患之災,其中經過一陣漫長的挑戰,讓我之佩服,越來越沉迷於此。雖然最後羅恩又離開了,但大家都知道他們倆心繫彼此,不然來羅恩說的這句:「會知道怎麼找到我?」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威廉.亞歷山大(William Alexander)

  2005年以短篇小說〈The Birthday Rooms〉得到卡爾維諾提名,並且入選多次年度科幻、奇幻、恐怖小說,第一本長篇作品《面具男孩與妖精戲團》即獲得2012年美國國家書卷

  亞歷山大自言寫作風格受到諸多奇幻大師的影響,像是《地海傳說》作者娥蘇拉.勒瑰恩、柯南.道爾和蘇珊.庫柏等。《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甫出版就震驚文壇,娥蘇拉.勒瑰恩對這名新人讚許連連,魔幻經典作家彼得.畢格也盛讚:「此書是個一擊必殺之作!」

  亞歷山大目前在明尼亞波里藝術與設計學院擔任兼任授,同時習戲劇、民俗學與英語文學,目前他仍然不歇筆的創作,準備帶給讀者更多融合古典藝術、妖精和人類的魔幻故事。

 ○譯者簡介

  陳宏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究所博士,現台北市立大學英語學系助理授,專長翻譯理論與實務及兒童文學翻譯。曾在小學從事英語育多年,亦資深自由譯者,譯有多本童書與少年讀物。

目錄

名家推薦

獨樹一幟的奇幻小說:《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 杜明城

抬頭挺胸,相信來自內心的力量 李苑芳

在黑暗中堅定內心 季潔

導讀——誰說話 幸佳慧

登場角色介紹

第一幕

第二幕

第三幕

問題與討論

讀者回響——戴起勇氣與自信的面具,像巨人般首闊步

 ‧推薦序:〈獨樹一幟的奇幻小說:《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杜明城(台東大學兒童文學所副授)

  《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是一部別開生面的奇幻小說,沒有妖龍魔獸、沒有吸血鬼、沒有穿越時空的情節、沒有慘烈的戰爭、也沒有光明與黑暗勢力的對決,連魔法都是微不足道的,有的是巧妙的隱與象徵。故事中的妖精是一群流動戲班,主角羅尼逃離威權管理的寄養家庭,流落到妖精戲班,他沒被變身,所以有雙重的視角省察人類的殘暴與權力的謬用,理當被畏懼的妖精反而成了備受同情的底層。作者用幕、場替代章、節,符應反覆出現的面具情節,也營造出閱讀戲劇的效果,成功跳脫了奇幻小說的窠臼。

 ‧推薦序:〈抬頭挺胸,相信來自內心的力量〉─李苑芳(貓頭鷹親子育協會創辦人)

  奇幻,讓人遠離現實、忘卻煩惱。在魔幻的舞台上,只要戴上面具就可以呼喚出那神祕的、不人知的另一個

  作者精準的描繪出充滿幻化效果的舞台戲劇,透過一個最瘦弱、無助的失親孤兒,引領讀者發現所有的力量源自內心,因「自信」主宰一切,而「愛」則是力量的泉源!

 ‧推薦序:〈在黑暗中堅定內心〉─季潔(廣播金鐘最佳少年節目主持人)

  跟著小男孩羅尼走進魔幻的世界中冒險,在不可思議的奇幻場景中,學習誠實面對自己內心的害怕,當得面對後反而讓自己擁有了不畏懼的勇氣。

  讓我們透過此書學習主角羅尼,在黑暗降臨與獨自一人時,能堅定內心並得在複雜喧囂的世界中用適當的姿態展現自己。

 推薦序:〈為誰說話——面具男孩與妖精劇團〉─幸佳慧(兒童文學作家)

  我得善意警告各位,如果的心還跳著,一旦翻開這本書,的周圍就會幻化劇院,而且只要的眼睛一看到布幕打開後最先跳出的兩個字「羅尼」,儘管他是個毫不起眼的小孩,的眼睛會跟著睡夢中的他張開,醒來後便掉入另一個世界,難已回頭了。

  畢竟,跳動的心總會好奇,想知道那世界裡有些人有著「會鬆掉的機械腿」?那城市禁止演戲的原因是什?被嫌惡的妖精何執意要演戲?羅恩又何甘願冒著「變身」的危險加入劇團?「心臟」與「煤炭」有什神祕關聯?「戴面具的天」是指什?「城市說話」又是什意思?

  本書作者亞歷山大丟出一個又一個帶著問號的引子,以惹人的新奇創意代價,收買掉入這個大劇院裡的人,跟著他進入戲裡的深處。而深處究竟是一場一連串爭奇鬥艷的幻象盤?還是別有呼應現實人生的哲學寓意?,我得賣個關子,只能說這旅程兩者兼具,前者的功夫使人炫目,然而促使初試啼聲的新手一鳴驚人奪大的,則是後者的量。

  亞歷山大從小就喜愛奇幻文學,成人後又從事視覺藝術設計的學工作,親近劇場的經驗讓他把劇場軟硬體元素帶進「蒸氣龐克」(Steampunk,於工業革命興起的文類,充滿齒輪機油等機械裝置)的奇幻文類,凡民俗傳說、道具戲法、舞台變化都化成他故事劇場的特色,尤其是故事中的空間呈現,非常鮮明立體卻又靈巧流動。即便是亞歷山大的偶像,奇幻文學的大師《地海傳說》的作者娥蘇拉•勒瑰恩,都對這位新手的創新表現感到驚而讚譽不已。

  奇幻文學的風格,有些寫來浩瀚,如勒瑰恩或菲利普•普曼。比較起來,亞歷山大描繪奇幻的功夫則細如繡畫,文字句句斟酌,總是前呼後應,不落平鋪直白的呆板。而襯著劇情的空間,幻化有如七彩彈珠,每個段落都玲瓏有緻,彷彿無時無地都炫耀著晶圓體每個角度有自成一格的圖樣與光芒。

  這種魔幻劇場,是疲乏神經的最佳診療所。

  有人說兒童文學或奇幻文學是一種「逃避主義」的代表,因這些乳臭未脫的東西充滿無可救藥的理想主義或超現實的神鬼怪誕,只在讓人逃離現實情境,求得精神上的虛無慰藉。「逃避」這字眼雖不怎麼高明,是看扁這類文學的輕挑語詞,但若倒著看這話也頗有道理,畢竟,要是實世界裡充斥著讓人墮落、無力或麻木的事實,明哲保身的智者豈不偶爾逃而避之呢!

  反過來說,很多奇幻文學正以「乳臭未乾」的面具掩飾,傳遞著被人遺忘與棄的理、相與重要訊息。們戴著各種戲服道具,有著某人某事說話的責任;們用盡各種想像讓觀眾目瞪口呆、神經緊繃,動機卻簡單而神聖:們只是想辦法讓某些無法言說的實,不斷的被知覺。

  個簡單例子,要是故事裡有不同的人皆宣稱他們是「某城市的代言人」時,讀者就得從故事裡蛛絲馬跡辨別其中差異,並選邊同情與附和。而好作者就是透過這種過程,邀請了讀者一起鍛鍊心志。所以,「逃避」會是對現實的棄而不顧呢?好作品乃是提供我們驅邪避凶、養精正氣的庇護所。

  再進一步說,如果現實挫折我們,使我們心臟逐漸槁灰如煤炭、四肢僵硬如機械,那我們正需要進入這種庇護所,藉由故事角色,把我們在另一個世界被侵蝕的「意志與決斷力」奪回來。學著那位一開始走入劇場不起眼的小男孩,說出「沒有人活該被做成煤炭」;學著小男孩,雖然失去自己的家園,卻更多人守住他們的家園;雖失去家人,卻讓自己成更多人的家人。

內容連載

一輛篷車停在露天市場中央,篷車有四面牆和屋頂,就像一間小房子,只是底下有輪子。車旁聚集了一大堆人,頭頂上的天空依然蔚藍,不過太陽已經下山了。

羅尼沿著斜坡向下爬,從馬路走向草地。他的很痛。陣陣鼓聲和笛聲傳來,不過他沒有看見任何樂手。他奮力走到人群的最後面,他得避開群眾走到另一邊,才不會被黑壓壓的群眾住,也才能楚看見篷車。羅尼找到一個視線良好的位置,等著看接下來會發生什事。他努力想靜止不動,只能不斷改變身體的重心。

篷車的一面牆往下敞開,抵住地面變成舞台。這面牆原來的位置掛了片布幕,遮住了篷車的內裡。更多的幕簾從舞台周圍垂下,掩蓋住底下的空間。好幾支小號突然出現在車頂上,逕自吹奏了一段響亮的音樂。

一個妖精走上舞台。

羅尼目不轉睛的看著,他從來沒有看過任何一個變身者。這位變身者整個頭都禿了,個子比羅尼想像的妖精要高一些。妖精尖尖的耳從頭的兩側朝外伸展,大大的眼睛有銀色與棕色的斑點,皮膚是綠色的,是濃密苔蘚和河裡水草的那種深綠。他的衣服全都是補釘,用了所有不同色的布料。

妖精彎身鞠躬,把油燈掛在舞台的兩個角落,接著站到中央。他手上拿著好幾根細長的棒子,以一種冷峻古怪的眼神望向觀眾,好像猴子在著甲蟲,彷彿待會兒就要把甲蟲五馬分屍一樣。

羅尼覺得自己應該在某個東西後面比較安全。妖精終於開始動作,他將細棒往空中,兩隻袖子一的一聲,羅尼嚇了一跳。

妖精開始表演雜,然後在舞台上跺腳三下,一個戲偶從他後面的幕簾探出頭來,那是一隻用灰泥和紙做成的龍,閃耀著金黃色。紙龍在舞台上噴出火焰,妖精繼續把細棒往上丟,通過龍嘴裡噴出的火,每根棒子的頂端都點著了火。紙龍又吼叫幾聲後,就縮回簾子後面。妖精開始火棒。

羅尼想要換個視野更好的位置,他想站到群眾最前面,到舞台的正前方。他在許多膝蓋與肩膀之間奮力前進,但徒勞無功。他雙手緊握,身子使勁往前,卻還是毫無進展。

「再靠近就要付兩枚銅幣囉。」有個聲音這說。

羅尼一看,一個圓圓胖胖、個子嬌小又滿皺紋的妖精站在他身旁。

這個妖精有一頭緊緊紮在後腦杓的白髮,戴著厚厚的眼鏡,一條黃銅眼鏡鍊子垂掛在兩旁。

的眼睛有金色和淺綠色的斑點,因戴著眼鏡的關係,斑點看起來更大了。很有禮貌的伸出一隻手,動作並沒有太誇張。手上的皮膚是很深的綠棕色,手指比羅尼想像的正常長度還要長。

羅尼從外套口袋拿出了葛拉芭的銅幣,放到妖精的手心。

「謝謝。」點一下頭。「已經付了錢,可以穿過觀眾形成的人牆,這裡是第五道牆。現在可以自由穿越這道牆,想像人牆並不存在,這只是用一首歌和草地上畫的一個圈做成的。」

老妖精走開了,羅尼可以聽到的聲音從人群的邊緣傳過來:「兩枚銅幣喔,麻煩?」

羅尼往前推進,在許多高個子的膝蓋之間鑽來鑽去,輕輕鬆鬆一路走到了最前頭。

火棒的表演結束,高個子妖精熄滅了燃燒中的火棒,彎身鞠躬退場。接著上台的是一個比較矮的妖精,上蓄著修剪整齊的灰色鬍子,頭戴一頂黑色大帽子。他的又大又圓,若是走在路上,在看到他的人之前就會先看到他的下巴。他拄著一根亮晶晶的手杖,到舞台地板時發出喀的聲音。他的個子很矮,甚至比羅尼還矮,不過走路的姿態看起來好像他知道自己比現場任何人都來得優越。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他說:「想必們都聽說了,做我們這一行,是尊貴的市長大人所禁止的。」

一些人發出噓聲,也有人鼓掌叫好。「我們只是來看們被逮捕的!」有聲音在群眾後面叫著。

老妖精露出一抹客氣的微笑。「先生,我實在不願意讓我的觀眾失望,不過我相信,我自己以及我的同伴並不會因這條法律而感到困擾。這座美麗城市的市民被禁止在舞台上假扮自己是別人,然而,我們並不是這裡的市民,就法律上來看,我們並不被視人,這點讓我感到很難過,因早在們任何人出生之前,我就已經住在城裡了。不過這種不公平的對待,我必須改天再討論,們來是了看戲,我們就演戲給們看。我們已經變身了,再加上面具和戲服也不會對們造成一丁點的傷害,更不會違反法律。」

這一回每個人都鼓掌叫好,包括那些想看戲的人,也包括那些想看到妖精演員被護衛隊拖走的人,他們不相信任何法律漏洞或胡說八道可以讓妖精免於逮捕。

「我們會先演出一段小故事,讓小觀眾們開開心。」妖精說。他脫下帽子,從帽子裡拿出一個巨人的面具。面具有一個非常突出又滿是皺紋的額頭,還有兩排方正緊密的牙齒。羅尼很驚訝,沒想到巨人面具塞得進妖精的帽子裡,不過那的確是一頂很大的帽子。

老妖精閉上眼睛,這時每個人都安靜下來,不敢驚動這片靜默,無論他們願不願意。

他戴上面具,改變站的姿勢讓自己居高臨下,俯視所有的人,儘管他並不怎麼高。

「我是巨人。」他用巨人的聲音說話。這是的,因他說這是的。

羅尼也想試試看,他也想說自己是巨人,他想嘗試專心的靜止站著,而不必像現在這樣跳上跳下。

一個瘦小的妖精上台,手上拿著鞭子和木劍,上戴著相貌勇猛的英雄面具,面具底下的眼睛非常大。英雄想要用智慧打敗巨人。

「我聽說可以把自己變成獅子,」妖精英雄的聲音高亢亮。「可是我不相信辦得到。」

「笨蛋,」妖精巨人的聲音非常低沉。「我高興變成什就能變成什!」他丟掉巨人面具,動作熟練的把獅子面具拉到上。他發出吼叫,身子蹲伏在地面上。

觀眾歡呼叫好,但是聲音透露著緊張。

「這做很不安全。」站在羅尼旁邊的一個老人說。他的脊椎彎得很厲害,整個身體彎曲著,所以他必須把頭轉向側邊才看得見舞台。「我不相信妖精就會沒事。不該有面具,不該變身,不應該,不安全。」

是太厲害了!」妖精英雄說:「可是威武的獅子跟巨人差不了多少。能變成蟒蛇?」

獅子的手伸進嘴裡,將面具從裡往外翻,現在他變成一條蛇了,緩緩的左右擺動身體。

「太神奇了!」妖精英雄說:「但是蟒蛇還是很大的動物。沒辦法施展魔法,把自己變成一隻卑微的小蒼蠅。」

金屬活動遮板住舞台上的油燈,突然一切都暗了下來,羅尼只能隱約看到妖精脫下蟒蛇面具,把什東西丟到空中。

油燈又亮了。一隻用紙張和齒輪做成的蒼蠅出現,開始在舞台上嗡嗡的繞著圓圈飛來飛去。妖精英雄俐落一揮手中的鞭子,蒼蠅爆出陣陣火花。

「最後一個巨人解決了!」英雄大喊。群眾熱烈鼓掌,羅尼也歡呼叫好。「不過我在想,會不會還有別的巨人?」他探頭朝觀眾看去,然後跳到舞台的側邊。「這裡還有沒有巨人?」他在暗處大喊。

這時老妖精已經退場,一個陰森可怕的頭從舞台幕簾後面往外探視,就在之前紙龍出現的位置。巨人戲偶對著觀眾眨眼睛,紙張做的眼皮往下蓋,遮住了上了色的木頭眼睛。

戲偶說話了:「必須有人自願扮演下一個巨人!這副面具讓小孩子來戴最適合不過了。」

觀眾目瞪口呆,陷入一片靜默,沒人知道這是不是笑話,沒人知道這好不好笑,但每個人都知道,就算是妖精鑽的法律漏洞也不可能容許沒變身的小孩子戴上面具。

羅尼預期會聽到某種官方人士發出的拒聲明,他等著護衛隊的隊員上前禁止這種事情發生,但附近沒有護衛隊員。沒有人敢說半句話。

「那個小孩會非常安全!」巨人戲偶說:「就是!那個戴帽子的,看起來很可口,要不要來演演看?」用長長的假舌頭嘴唇,這時候觀眾終於爆出緊張的笑聲。戴帽子的小孩被人帶離舞台邊,可能是小孩的父親、叔叔,或者是哥哥。

巨人戲偶轉動著木頭眼珠子,繼續尋找。「就是!」大喊:「那個戴著花圈項鍊的,來台上演出我們故事裡的巨人,我保證妳絕對不會在地穴裡被當成奴隸做幾千年的苦工,我們妖精不會做這種事。」

「不要!」女孩大喊。

「很好,可愛的孩子。」戲偶的眼珠子繼續轉。「們當中有沒有人膽子大,腦子笨,敢站到台上扮演跟我一樣身材高大的人?」

羅尼的手在空中揮舞。「我願意!」他不害怕,他覺得如果自己能站得比其他人都高,他就會更不害怕。他想要贏得大家的掌聲,就像老妖精剛才一樣。

觀眾的歡呼鼓勵他上台,不過殘酷的是,觀眾也相信他在台上一定會發生可怕的事,他們即將目睹事情的發生。妖精會讓他演出,然後護衛隊就會過來帶走妖精,那場面肯定得一看。

那個脊椎彎曲的老人想要用他瘦骨嶙的手拉住羅尼。「笨小子,」他說:「愚蠢的笨小子。」也有其他人發出反對的聲音,不願意讓一個孩子承擔風險。

羅尼脫老人的手想要爬上舞台,但是他不太爬得上去,舞台在抗拒他。

「我提供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巨人戲偶說:「他可以住鐵鍊的一端,最前排的觀眾住另一端。假使台上的演員看起來好像要吃掉他、詛他,或者可能把他走,那麼你們就可以用力把他拉回觀眾席。大家同意?這樣的保護?」

還是有人大喊反對,但其他人的聲音更大:

「讓他試試看!」

著鐵鍊就會沒事。」

「如果那個笨小子不著鐵鍊,他就活該倒大楣!」

羅尼不理會所有的人,他只專注在巨人戲偶身上。戲偶往下看著他,他發現戲偶的眼睛只是經過雕刻再彩繪的木頭眼珠,但他還是跟戲偶四目交接。

「那就這說定了。」巨人說完就消失在幕簾後面。

蓄著整齊灰鬍子的妖精戴著寬大而下垂的帽子又回到舞台,他脫下帽子,從裡面拉出一條長長的鍊子,把鍊子拉到舞台前方,然後對羅尼點點頭。

可見他們到鐵也不會樣。羅尼心裡想,小斑根本就騙人。他住鐵鍊的一側,其他人住另一端。

他的身體往前推進,卻還是爬不上舞台,舞台並不高,可是前方的空氣就是文風不動。

老妖精向下伸出手。「握住我的手。」他聲音聽起來像小聲版的巨人,不像剛才一開口就隆隆作響。

羅尼伸出手住妖精,爬上了舞台。他站穩步後才放開那些長長的綠色手指,然後住鐵鍊。他面對幕簾,背對著觀眾。突然間他不想轉身,不想看到觀眾全都注視著他。他不覺得自己準備好要居高臨下,這跟他先前預期的不一樣。他覺得自己好像任憑觀眾宰割。他想吞吞口水,可是喉很乾。

老妖精看著他,有金黃色斑點的眼睛半閉著,好像在思考什。「告訴我,勇敢又愚蠢的男孩,叫什名字?」

「羅尼。」羅尼回答。

妖精原本的大眼睛得更大。「羅尼?我猜是羅恩的簡稱是有趣。」他微微帽致意。

「幸會,我的名字是湯瑪斯。早在城牆和塔樓倒塌之前,我就是這個劇團也是這個城市的第一個演員。」他撿起剛才丟在地上的巨人面具,掛到羅尼的肩膀上。面具很重,上面的料聞起來很怪異。

「站在那裡,」妖精輕聲說,手指向一個位置。「我會從後台給台詞。」

他鑽進了幕簾後面。現在只剩羅尼一個人在舞台中央,他站在應該站的位置,然後轉身。

一張張的孔在黑暗中望著他,羅尼聽得到他們在議論紛紛,從他們的聲音中,羅尼知道有人在擔心,也有些人幸災樂禍,而所有的人都確定等一下會有可怕的事情發生。

羅尼聳起肩膀,挺起胸,想要展現出高大的姿態。他是巨人,是可怕的東西,他才是別人要懼怕的對象。

他身後的幕簾傳來小小的聲音:「從我父親屋子裡傳來的是什聲音?」

羅尼低吼著:「從我父親屋子裡傳來的是什聲音?」

「我聞到有人擅自闖入,」幕簾後的聲音繼續。「快點現身。」

「我聞到有人擅自闖入,快點現身!」

飾演英雄的妖精跳回舞台上。「好!」他說:「有人吹牛說巨人可以隨意把自己變成任何東西,我來這裡看看這種大話是不是的。」

馬上就會看見這輩子最後確定的事實!」羅尼重複著幕簾後面傳來的台詞。

妖精英雄大笑,不過笑聲裡透露著恐懼。「我相信這是得的。像高大,可以變成一個沒變身的小男孩?」

幕簾後面沒有傳來任何台詞或指示。

羅尼一手脫下面具,放在旁邊的舞台上,然後兩隻手臂向外伸,好像在說:請看看我!一隻手中握住的鐵鍊叮作響。

「幹得好!」妖精英雄說:「現在變小了,不過看起來還是很凶惡──」

羅尼笑了,還是覺得自己很凶猛。

「──不過我敢說沒辦法變成一隻鳥。」

油燈的遮板又關上了,妖精把一隻紙做的小鳥丟向空中。同一時間,前排觀眾被突如其來的黑暗嚇到,便用力拉鐵鍊,把羅尼拉到前面。他從舞台邊緣跌了下來。

他感覺到很多隻手想要接住他,但是沒人接到,他還是跌落地面,背部著地。他看到很多站立的人影圍繞著他,一隻色鮮的小鳥飛在人群上方。小鳥爆出陣陣火花,一團如白雲的紙羽毛慢慢飄落。

「最後一個巨人解決了!」舞台上的妖精英雄說。

羅尼站起身來,他身邊的人對他的手臂又戳又捏的,想確定他是不是的還活著。巨人戲偶又回到了舞台,發出吼叫聲。那聲音吸引了觀眾的注意力,差點也住了羅尼的注意力,不過他轉開眼光,不想提醒自己已經不在故事裡了,他想要回味剛才身處劇中的感覺。

有一隻手從舞台底下蓋著的紅色布幕伸出來,召喚他靠近。

羅尼看看周遭的人,沒有人留意到,就連那個頸子歪向一邊的老人也沒在注意。

那隻手又招了招,羅尼覺得他好像就要從提琴橋的橋邊跳下去。

他彎身鑽進舞台底下。

 

:::本書簡介:::引用自【博客來網路書店】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54262

arrow
arrow

    聽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